井陉县甘陶河(测鱼镇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调整)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井陉县水利局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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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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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甘陶河(测鱼镇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调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甘陶河(测鱼镇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初设【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井陉县甘陶河(测鱼镇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调整)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地址:甘陶河测鱼镇段;
2.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10年一遇护村坝1.483km;修建5年一遇护岸0.425km,截潜流工程一座长41.5m。
2.5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与企业资质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水利局
地 址:井陉县建设南路57号
联 系 人:张泽民
电 话:0311-872609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203
联系人:崔明琪、董笑柯
电 话:0311-66792282
监督单位: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820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