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标段
招标单位 | 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地区 | 新疆伊犁哈萨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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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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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已由伊市发改[2024]2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市。
2.1.2建设规模:新建改建配水管网52公里。
2.1.3总投资额:6000万元。
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总工期:314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投标人正式人员,疆外企业已办理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资信证明。
3.4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造价员在本单位注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7其他要求:
①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②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11日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17日10时30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琨
联系电话:0999-8225225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远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玉平
联系电话:1890999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