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二)
招标单位 | 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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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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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备【2021】5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组织招标,投标人中标后须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4217㎡;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共762台(其中1#-10#、16#、17#楼及地下室工程(Ⅰ标段)405台,11#-15#、18#楼及地下室工程(Ⅱ标段)357台);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规格型号详见货物清单;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东至义塘路、西至振武路、南至金海路、北至驰海路;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2.5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的能力;
3.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投标单位2024年1月-2024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7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为:太阳雨、四季沐歌、海尔。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注: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 7 月 4 日至2024年 7 月 11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2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招标人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203307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6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83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