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工业地块设施-众创空间共享厂房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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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4551 |
中标金额 | 3574.620291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0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招标人 |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同心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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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Z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A2幢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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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工业地块设施-众创空间共享厂房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4551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原商校院内东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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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5746202.9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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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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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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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9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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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赵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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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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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豫24113134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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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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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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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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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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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大地丽都D区及C、D区地下车库建设项目 2、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7号行政综合楼、10号男生宿舍、12号浴室及体育馆)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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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居住小区(大地?丽都D地块)7号楼获驻马店市建设工程“天中杯”奖(驻马店市优质工程) 2、居住小区(大地?丽都D地块)8号楼获驻马店市建设工程“天中杯”奖(驻马店市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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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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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5585463.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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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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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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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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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季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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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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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132201920200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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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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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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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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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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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圆通速递淮安快运项目建设工程 2、全国青少年思政教育核心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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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圆通速递准安快运项目1号楼综合楼获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2、圆通速递淮安快运项目3号楼分拣车间获二?二二年度淮安市“翔宇杯”优质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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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开元东路209号望新锦璨商业中心30-3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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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6001175.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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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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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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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4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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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刘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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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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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湘1432010201107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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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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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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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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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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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长沙环路科技高速路配套设施生产项目1号配套用房、2号车间工程 2、中央储备粮齐齐哈尔直属库有限公司富裕分公司仓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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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望牛墩镇芙蓉产业中心项目2、3号厂房工程获2021年度东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2、望牛墩镇芙蓉产业中心项目4、5、6号厂房工程获2021年度东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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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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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江西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传钢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方禾建筑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更改暂估价,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安徽莲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计取税金、更改暂估价,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柯先生,联系电话:1335563932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1365563657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