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给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浙江省丽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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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子城联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丽建招A[2024]034号 |
中标金额 | 738.22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03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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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给水工程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4]034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沈丽君、曹悦 0578-2153353
中标候选人:子城联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柒佰叁拾捌万贰仟贰佰元整(¥7382200.00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曾谢标 证书编号:浙2332021202326567
工期: 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子城联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东盾贸易有限公司室外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
浙江东盾贸易有限公司 |
竣(完)工验收时间:2023年8月17日 规模:长度1319米, 管径300mm。 |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至 2024年7月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116281。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