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7-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地区 四川省眉山市
发布时间 2024-07-0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2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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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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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15182224810
李女士 028-83119888
正文内容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眉山市彭山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农函【2023】1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农函【2023】1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农业废弃循环利用工程、三池两坝、农膜回收工程,包括土建、钢结构管网工程等,不包含工艺采购部分内容。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02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 彭山区建设路204号

 邮    编: 620800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151822248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3119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6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020-000403-01-01-0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