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中小学项目(硚口区汉江湾片A-1地块)新建居住部分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7-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武汉市汉腾晟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发布时间 2024-07-01 00:00:00 项目编号 4201042403280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2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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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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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杰 18827376606
王智康,王爽涛,程毅,杨洵 15527533085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4201042403280001
报建名称: 新建居住、中小学项目(硚口区汉江湾片A-1地块)
招标登记编号: 202406261236120209
招标项目名称: 新建居住、中小学项目(硚口区汉江湾片A-1地块)新建居住部分工程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硚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汉腾晟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黎宇宁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五部)
招标人联系人: 曹杰 招标联系电话: 18827376606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王智康、王爽涛、程毅、杨洵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5527533085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硚口区古田路以北、古调路以西、古雅路以东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暂定设计方案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1594.1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30099.9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1494.23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63191.5 立项批准文号: 2403-420104-04-01-739874
计划工期(日历天): 80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4-07-01 20:00 ~ 2024-07-22 10:00
投资总额(万元): 63191.5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01 20: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资质要求);(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要求);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可为联合体任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1)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2)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或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0万元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上(1)(2)(3)满足一项即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4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5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1、2022、2023,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备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