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407杨林塘航道太仓(K4+113-K19+172)段疏浚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7-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太仓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2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民航/水运,水利,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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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昆 0512-53377990
黄立浩,邱苏凯,张立新 19951565585
正文内容

GH407杨林塘航道太仓(K4+113-K19+172)段疏浚工程

YLTHDSJ-SG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H407杨林塘航道太仓(K4+113-K19+172)段疏浚工程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交港航养【2024】2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太仓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H407杨林塘航道太仓(K4+113-K19+172)段疏浚工程,拟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对杨林塘太仓段航道(K4+113-K19+172)段(杨林塘金仓湖西~杨林船闸上游引航道)进行维护性疏浚,疏浚里程15.059km,疏浚总土方约22.7万方,工程总投资1248.176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YLTHDSJ-SG1标段。招标范围GH407杨林塘航道太仓(K4+113-K19+172)段疏浚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3.1.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担任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3.1.5其他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仓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城西南路58号

联 系 人:梁昆

联系电话:0512-53377990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0429室

邮    编: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629433-8002

联 系 人:黄立浩19951565585、邱苏凯、张立新

E-mail:szjtsws@126.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22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22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

9.特别提醒:

9.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9.2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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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9.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由投标人自备。

9.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