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朝阳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设计咨询服务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地区 | 辽宁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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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辽宁建翔工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辽宁志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202421990012813987001 |
中标金额 | 121.15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01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民航/水运,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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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朝阳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设计咨询服务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24年朝阳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设计咨询服务第一标段(招标代码:202421990012813987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6月28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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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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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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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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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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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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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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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翔工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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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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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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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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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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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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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志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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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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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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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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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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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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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科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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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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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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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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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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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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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翔工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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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志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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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科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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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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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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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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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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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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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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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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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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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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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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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02110010200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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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019110103003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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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01911010300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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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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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翔工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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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志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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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科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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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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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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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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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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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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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新市普通干线公路一般建设养护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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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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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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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七、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0421-355292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21-26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