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庄头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地区 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
发布时间 2024-07-0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市政,房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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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炜浩 0913-6713759
田晶 18691887671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城县庄头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渭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渭行审投资发【2024】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及澄城县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澄城县庄头镇郭家庄村、郑家村。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为郭家庄村、郑家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郭家庄村道路提升3250.163米,铺设沥青 路面14973.99平方米,其中:拓宽道路长度1760.023米,拓 宽宽度0.5-1.3米,拓宽路面1304.96平方米;郑家村路面破 除及恢复2132.2平方米,铺设排水DN400 雨水支管道1618米, DN500 雨水管道1046米, DN200 雨水口连接管道348米,配套 1000×1000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87座,雨水口75座,混凝土八字式出水口2座。。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项目总投资:约586.31万元(本次招标约492.89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2.6 招标范围:

澄城县庄头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澄城县庄头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标段

3.1.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2本次资格预审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1日14时00分至2024 年7月6日14时00分前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新瑞建设有限公司(陕西省渭南市解放路与五马路十字东侧20米路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与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北侧)。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网上递交。

8、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渭南市)》、《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9、其他

9.1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否则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4 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澄城县庄头镇庄头新街

联系人:权炜浩 

电  话:0913-6713759

招标代理机构:新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渭河大街东段南侧

联 系 人:田晶    

电话:18691887671

电子邮件:xrjsj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