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水胜线二屯大桥拆除重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4-06-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锦州市太和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区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发布时间 2024-06-2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公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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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0416-5168806
季女士 0416-3486888
正文内容

锦州市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水胜线二屯大桥拆除重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锦州市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水胜线二屯大桥拆除重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 锦州市交通运输关于下达2024年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交规划〔2024〕25锦州市交通运输关于下达2024年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的通知》交规划〔2024〕73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关于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锦太交公(2024)1号关于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锦太交公(2024)4号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水胜线二屯大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交公水(2024)80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市太和区公路养护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农村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

2.2 项目概况:

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其中乡、村级公路14条,共计15.5公里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该项目位于太和区境内,工程线路南双线、村南线、团村线、大宋线、郭宋线、三宝线、南季线、南小线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内容为C级波形梁护栏。二屯大桥位于锦州市太和区水胜线K+549处,原桥为8孔16.0米钢筋混凝土板桥,桥梁全长132米,桥梁全宽11.5米,为避免与原桥桩基产生冲突,新建二屯大桥向前平移5米,中心桩号改为K6+554

2.3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锦州市太和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水胜线二屯大桥拆除重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计划工期: 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安排调整为准)

2.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1.1 资质等级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最低要求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3 业绩最低要求

近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合同额大于700万农村公路新改建、维修改造、养护、水毁修复工程(包含路面工程及桥梁工程)。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

(1) 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安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 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 明,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2024  06  28  17 时至 2024  7  04 08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完成注册并进行投标确认, 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 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否则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经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投标保证金 2万元,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如需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账 号,请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以网银转账或保函形式缴纳。

4.4 请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补遗澄清 文件,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相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7 月 19  14 00 分;

5.2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3 递交网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 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 /login)”。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5.5 开标说明: 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


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 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远程解密 投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太和发布”公众号同时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2013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 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锦州市太和区交通运输局

   址:锦州市太和区

人:李女士

   话:0416-5168808

 

 

人: 锦州市太和区公路养护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址: 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13号

人:李先生

   话:0416-5168806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女士

联系电话: 0416-3486888

   箱: 2191220272@qq.com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6 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