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06-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发布时间 2024-06-2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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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 13981213358
赵先生 028-85317372
正文内容

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11-510823-04-01-723968】FGQB-0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1-510823-04-01-723968】FGQB-02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双旗村。

2.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5000平方米,改扩建20000平方米,新建道路3.6公里,生态植被修复25000平方米,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等。具体的实施内容及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8211.18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设计单位牵头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类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且由其作为牵头人的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R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62900时00分至2024年71910时3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19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6601355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

8.联系方式

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127号

   编:628300

人:何先生(异议受理联系人)

   话:13981213358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汇锦广场C座一单元9楼903、904、905室

   编:610000

人:赵先生

   028-85317372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4年62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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