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6-2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7-1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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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0451-81888888转810
正文内容

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8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 中央资金、县级配套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为 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

2.3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规划改良提升和开发利用盐碱地面积2万亩,其中改良提升1.9万亩,新开发盐碱后备耕地资源0.1万亩

2.4 服务阶段及服务内容:

勘测设计服务: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为其服务的相关勘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

土壤改良:土壤改良培肥工程设计以及土壤监测实施方案编制

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期环评、水保监理工作,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

1.组织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主体工程及专项工程实施的建设咨询管理工作;

2.抓好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投资管理等负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3.对工程项目技术进行管理:组织工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相关文件编报工作;组织一般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备案等: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事宜;

4.协调设计单位,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和修正,协助项目法人办理水保、环保实施方案审批及移民征地工作,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水保、环保、移民征地项目的监测、评估、验收单位招标及配合相关工作等;

5.组织协调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参建单位关系,对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建议,报项目法人决策,有序开展工程建设;

6.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法人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7.配合项目法人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稽察、检查、审计等工作;

8.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9.组织各方工程建设档案归集、整编,工程完工后移交项目法人单位。

2.5 服务期限:

勘测设计: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成果;可研批复后3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成果;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其他单项设计报告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土壤改良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成果、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成果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实施方案批复后配合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环评水保监理:施工期。

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期至保修期结束。

2.6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1043.15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6万元,勘察测量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1.8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6.56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9.37万元,环保水保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8万元,项目管理代建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89.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咨询专业需包含水利水电);

3.1.2 工程勘察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土壤改良:具有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工程监理: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单位办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⑤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3 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3.3.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3.3.2 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工程勘测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勘察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4 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5 土壤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6 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1)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各专业负责人(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2900时00分至2024年0706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3 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3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130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

人:杨先生

   话:0459-8222252

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

人:何先生

   话:0459-8237110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人:王女士

       话:0451-81888888转810

       箱:yw2@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