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6-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 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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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泊发改审批备字【2024】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相结合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与50%,企业自筹资金50%,招标人为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项目 2、主要建设内容:为九栋仓房做外墙保温处理、喷涂防水材料,以达到粮仓保温密闭的效果(8900平方米左右),购置粮食出入库机械,以达到现代化粮库机械作业标准,提高作业量。包括(滚振一体除尘筛,自动侧卸机,12米输送机,15米输送机,卸粮船,装仓机,补仓机)。 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以下二个标段: 一标段: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二标段: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4、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G338(海天线) 5、计划工期、供货期: 一标段: 计划工期:135日历天(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施工及验收,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开竣工通知为准) 二标段: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供货,收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供货及验收,具体供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二标段:液振一体除尘筛、自动侧卸机、输送机、卸粮船、装仓机、补仓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范围: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区间五: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2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以中标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4本项目监督部门: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泊头市新华街;投诉电话:张女士 0317-556110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8 09:002024-07-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泊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 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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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褚女士
电话:

0317-8348116

电话: 0317-809815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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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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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anzong8098157@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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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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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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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040802000930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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