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港街2024年南燕楼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6-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发布时间 2024-06-28 00:00:00 项目编号 2401-440116-04-01-23434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8 开标时间 2024-07-1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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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工 020-82113230
李工 13570127514
正文内容

夏港街2024年南燕楼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16-04-01-234348
投资项目名称 夏港街2024年南燕楼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夏港街2024年南燕楼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夏港街2024年南燕楼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青年路288、290、302、304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改造内容分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和小区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9个建设项目:1.维修更新楼栋门及门禁系统;2.维修楼道照明、楼道修缮;3.楼栋“三线”整治;4.维修楼栋消防设施、维修楼栋雨水管、增设空调冷凝水管;5.屋面防水翻新改造;6.化粪池维修;7.屋面防雷设施改造;8.公用采光窗维修;9.设置适老化设施。 (二)、小区公共部分12个建设项目:1.增设室外照明设施;2.增设楼栋信息标识;3.入口改造;4.设置康体娱乐设施;5.完善信息宣传栏;6.维修室外消防设施;7.增设人行安全设施;8.地面铺装翻新;9.垃圾分类设施维修;10.地下排水管网维修;11.完善监控设施;12.室外“三线”整治等。 (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项目改造内容分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和小区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9个建设项目:1.维修更新楼栋门及门禁系统;2.维修楼道照明、楼道修缮;3.楼栋“三线”整治;4.维修楼栋消防设施、维修楼栋雨水管、增设空调冷凝水管;5.屋面防水翻新改造;6.化粪池维修;7.屋面防雷设施改造;8.公用采光窗维修;9.设置适老化设施。 (二)、小区公共部分12个建设项目:1.增设室外照明设施;2.增设楼栋信息标识;3.入口改造;4.设置康体娱乐设施;5.完善信息宣传栏;6.维修室外消防设施;7.增设人行安全设施;8.地面铺装翻新;9.垃圾分类设施维修;10.地下排水管网维修;11.完善监控设施;12.室外“三线”整治等。 (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工期(交货期) 施工总工期:暂定 9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95.22869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按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6月2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8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8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8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
招标人联系人 袁工 联系电话 020-8211323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1357012751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20-821132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公告附件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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