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江苏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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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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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2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健康路两侧商住楼、胜利路两侧片区、商贸城沿街地块、县政府家属区、采石场家属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改造10个老旧小区,涉及建筑面积12.53万平方米,共计41栋,惠及户数1342户。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灌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暂按12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90939元;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东方红桥西北侧商住楼、酱醋厂地块、种子公司地块、振兴路东侧片区;二标段为:健康路两侧商住楼、胜利路两侧片区、商贸城沿街地块、县政府家属区、采石场家属区。
特别提醒:
投标人可任意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按从一标段到二标段正序进行,投标人只能按照评标的顺序,如果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其中一个标段被质疑投诉,不影响另外一个标段的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发放,另一个标段正常进行。若某投标人按上述方式评标取得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弃权的,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中不论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不会将另外标段授予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按照所投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8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限。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100%,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4年7月 11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且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
(8)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美都新城26幢
邮 编: 2222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 殷主任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 13851225792 电 话:0518-85585080/18251250907
传 真: / 传 真:0518-85585080
电 子 邮 箱: / 电 子 邮 箱:jiangsuruhao@126.com
2024年 06 月 27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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