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浦加压站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24-06-27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2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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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女士 028-6152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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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犀浦加压站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犀浦加压站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403-510124-04-01-139924】FGQB-0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3-510124-04-01-139924】FGQB-01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华都路与犀安路的交叉口处龙吟村五社。

2.2建设规模:建设区域加压站和供水设施综合用房等,用地总面积 10012.3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9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019㎡,地下建筑面积 1914㎡。区域加压站:设计规模按 3 万吨/天进行设计,设计采用一体化叠压供水设施,设置 2 套系统,单套系统规模 1.5 万吨/天。区域加压站设置在一层,面积 473.76 ㎡。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生效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勘察提交成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交成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施工图提供成果期限为发包人下达施工图设计任务之日起3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服务主要包括:本工程的工程地质岩土勘察,包括:施工范围内的物探、管探、初勘、详勘、方格网图测绘、地形图测绘、基坑开挖、边坡支护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主要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BIM设计、相关专项设计(绿建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含二装)、幕墙设计等),包括总平绿化、钢结构、地基处理,以及消防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水土保持方案专篇等所有专篇;招标及施工过程配合服务等工作。不含自来水、天然气及外电工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承担房建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项目的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1)业绩证明材料为:“已完成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 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证明 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项目的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的房建类工程设计业绩。(1)业绩证明材料为:“已完成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 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证明 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 章)。(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房建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建筑工程设计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8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G座22楼

人:冯女士

   话:028-61528024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