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4-06-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发布时间 2024-06-27 00:00:00 项目编号 2304-440605-04-01-87173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8 开标时间 2024-07-1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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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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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工 0757-85526842
陈工,余工 86322824
正文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605-04-01-871732

投资项目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该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盐步直街,建设内容主要为整体改造、传统古貌复刻工程、结构加固、环境整治工程供电照明工程、公共区域室内工程、解说教育展示区域工程。

招标内容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z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施工相关专业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312月至20245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2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土建(C2))》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12月至2024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36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相关信息结果(数据等级为“C级”或以上级,即数据经县(区)或以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网页截图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之日起往前顺推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3600万元或以上的施工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相关信息结果(数据等级为“C级”或以上级,即数据经县(区)或以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网页截图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期(交货期)

27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45,994,601.83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内容。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36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相关信息结果(数据等级为“C级”或以上级,即数据经县(区)或以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网页截图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6/27 13: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18 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18 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时间

202407189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五层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57-85526842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汇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百福都市广场F栋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余工

联系电话

0757-86322824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0757-8628610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工程编号:GC2024(NH)WZ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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