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龙船舶动力(阜南)有限公司外线工程更正公告(1次)
发布时间: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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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纽龙船舶动力(阜南)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省阜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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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7 00:00:00 | 项目编号 | FN2024QTGC0006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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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关于纽龙船舶动力(阜南)有限公司外线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纽龙船舶动力(阜南)有限公司外线工程
二、项目编号:FN2024QTGC0006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71页,四、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每月 25 日所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的 80%;完成结算审计并移交工程资料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此处付至审定金额的100%,如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同时退还质保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现更正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每月 25 日所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的 80%;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审定价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此处付至审定金额的100%,如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同时退还质保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