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新店镇双河村农村灌溉“农水厂”试点建设项目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6-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地区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发布时间 2024-06-2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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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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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生 028-36241102
唐女士 028-85569287
正文内容

 

仁寿县新店镇双河村农村灌溉农水厂试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仁寿县新店镇双河村农村灌溉农水厂试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核或备案机关名仁发改〔202451准建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县级资金来源100%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项目备招标条件施工进行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仁发改〔202451)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店镇双河村

2.1.2 建设规模:新建1座设计提水流量为250 m?/ h提灌站,建设输水管道长度2687m8座高位囤蓄水池(200 m?蓄水池3座、100 m?蓄水池5)、控灌区输配水各类管网工程、计量收费和控制管理设施。

2.1.3 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 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4 总投资:679.73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4696140.52元)

2.1.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县级资金,比例:100%

2.1.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0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1(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06-27 09:00起至2024-07-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交的截止,下2024-07-18 09:30,投标截止时间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电子招标在线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件。开标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仁寿县普宁街道新民社区迎宾大道 479 号(仁寿发展大厦 B 2-3 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仁寿县水利局    话:028-36241102

        真:/电子件:/

        : 仁寿县南坛路二段92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人: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构: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仁寿县南坛路二段92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下一站都市 A1106

    编:/       编:/

人:邓先生   人:唐女士

    话:028-36241102       话:028-85569287

    真:/       真:/

电子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行:/   开户银行:/

    号:/       /

 

日期: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