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期)施工

发布时间: 2024-06-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8 开标时间 2024-07-1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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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 13945312998
招标部 15754637159
正文内容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期)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期)施工已由宁交发【2024】28号《关于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文件批准修建。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615.999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省厅拨款资金,项目建设业主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条公路:镜泊至南湖头公路、大荒地至榆树川林场公路、石岩至农场六队公路;

2.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3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 项目招标控制价: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期)施工4753361.00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标段。

序号

名称

全长

 

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量

1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期)施工

71.597km

3条公路:镜泊至南湖头公路、大荒地至榆树川林场公路、石岩至农场六队公路

详见招标工程

量清单及设计文件

2.6项目计划工期98 日历天:项目计划20240725日开工建设,20241031日交工通车;(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承担过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且竣(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以交工日期为准)。需提供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交)工报告;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缺一不可。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3.1.3人员最低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403月至202405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项目总工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403月至202405月企业为其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及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01月01日~202312月31日)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8税金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定额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编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4062617时00分20240703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期)施工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ljggzyjyw.org.cn/),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期)施工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53-8854881

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宁安市宁安镇古塔东街

人:先生

   话:13945312998  

招标代理: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乜河办公楼东侧乜河街19号

人:招标部

   话:15754637159

 

   期:2024年062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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