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新发镇乡村振兴产业孵化园(创业基地)项目一期——官桥村2024年农事仓储服务中心到村产业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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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开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力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4555 |
中标金额 | 909.559231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6-26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新发镇新发西路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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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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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郎溪县新发镇乡村振兴产业孵化园(创业基地)项目一期――官桥村2024年农事仓储服务中心到村产业项目(重新招标)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455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开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钟渚路西侧乐活尚府商住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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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095592.3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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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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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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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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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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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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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2120220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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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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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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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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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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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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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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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力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欧陆风情街E-2 幢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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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095602.5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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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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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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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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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詹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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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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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7171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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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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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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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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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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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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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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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新速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径县行溪乡红星村 48 号(原政府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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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095694.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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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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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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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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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江寅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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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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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2220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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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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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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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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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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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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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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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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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戈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润和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光元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康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吉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科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跨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泽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荣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佳京建筑有限公司、宁国市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鑫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易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联赢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腾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融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安徽中安桦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九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涛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住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万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德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晟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胜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楚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鼎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投标单位因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决其投标; 安徽强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1521274292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翟工,联系电话:1505630224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