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发布时间 2024-06-25 00:00:00 项目编号 CCS20240624FJSZ0200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相关产品 给水工程改造、排水工程改造、电力工程改造、供热工程改造、道路工程改造、通信工程改造、机械处家属楼-、鑫旺小区-给水工程、机械处家属楼-通信工程、机械处家属楼-电气工程、鑫旺小区-电气工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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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帆 0431-81955729
王越 17390920515
正文内容

长春市宽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S20240624FJSZ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宽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称“本项目”),长宽发改字〔2023〕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涉及2个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内地上建筑7栋,总建筑面积约为1.9万㎡,涉及住户479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楼体内外工程、给水工程改造、排水工程改造、电力工程改造、供热工程改造、道路工程改造、通信工程改造及其他附属设施。具体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机械处家属楼-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排水工程;鑫旺小区-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二标段:机械处家属楼-建筑工程;鑫旺小区-建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三标段:机械处家属楼-给水工程、供热工程;鑫旺小区-给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四标段:机械处家属楼-通信工程;鑫旺小区-道通信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标段:机械处家属楼-电气工程;鑫旺小区-电气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计15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4533326元;

第二标段:7508640元;

第三标段:2827275元;

第四标段:1738405元;

第五标段:448133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第一至五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2023)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一至五标段允许兼投兼中,但兼投的投标人在各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若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重复,且在前序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作否决其投标处理(评标顺序按一至五标段进行评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项目评标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 2678 号
联系人:徐帆
电话:0431-819557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越

联系电话:1739092051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