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4年G241线K28+903-K29+222段等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招标单位 | 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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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2 | 项目编号 | E150100000100162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7 | 开标时间 | 2024-07-17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民航/水运,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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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4年G241线K28+903-K29+222段等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16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2024年G241线K28+903-K29+222段等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呼和浩特市2024年G241线K28+903-K29+222段等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4〕51号批准,资金来源:国家及省本级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市2024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共计涉及三个公路段落,主要措施为路堑边坡防护,项目地点均位于和林格尔县。具体如下:
1.国道241线K28+903-K29+222段滑坡灾害防治工程:现为二级公路,处置方案为采用锚杆框架+综合截排水措施。
2.国道512线K302+650-K302+983段崩塌灾害防治工程:现为三级公路,处置方案为锚杆框架+挡墙+链式防护网+清理危岩。
3.国道241线K19+458-K19+581段崩塌灾害防治工程:现为二级公路,处置方案为清理危岩+挂网+综合截排水措施。
其它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养护技术标准》( JTG5110-2023)等中的规定。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均为 2024 年7月31日至 2024年10月28日,共90日历天(以实际开、交工日期为准)。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3、项目计划投资:1431.8657万元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号 | 工程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E1501000001001623001001 | 呼和浩特市 2024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共计涉及三个公路段落,主要措施为路堑边坡防护。 | 1.国道241线K28+903-K29+222段滑坡灾害防治工程:现为二级公路,处置方案为采用锚杆框架+综合截排水措施。 2.国道512线K302+650-K302+983段崩塌灾害防治工程:现为三级公路,处置方案为锚杆框架+挡墙+链式防护网+清理危岩。 3.国道241线K19+458-K19+581段崩塌灾害防治工程:现为二级公路,处置方案为清理危岩+挂网+综合截排水措施。 其它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养护技术标准》( JTG5110-2023)等中的规定。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22 日至2024 年 7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
4.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登录时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7日9时 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 9时 30分。
3.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4)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42.123.92.182:9010;
(5)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辅道126号
电 话:0471-2212197
邮 编:010010
综合监督: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电话:0471-598810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104号
联 系 人:王志元
电 话: 0471-290209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地铁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德华
电 话:0471-3123040
邮箱:hsdtzxgsldh@163.com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