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里水片查漏补缺工程(重难点污染源综合整治)前期工作咨询及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6-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里水排水分公司 地区 广东佛山
发布时间 2024-06-21 项目编号 2019-440605-77-01-05498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6 开标时间 2024-07-1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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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吴俊辉 0757-85606103
陈仲琼 0757-81018847
正文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605-77-01-054983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里水片查漏补缺工程(重难点污染源综合整治)前期工作咨询及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里水片查漏补缺工程(重难点污染源综合整治)前期工作咨询及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里水片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6374.44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对13处北村水系里水片重难点污染源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道4165米,管径为DN250-DN600,修复现状管网240米,新建智能截流井7 座,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 座,新建补水泵站1 座,对暗涵、管道、河道进行清淤,清淤量约17650立方米,暗涵揭盖整治400米等,暂定建安费约4713.55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仅供参考,设计阶段根据各方意见和现场实际进行优化。

招标内容

本项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立项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排查与评估、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相关专业服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排查与评估(含溯源排查、现状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基础调查、水质检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补勘(若需)和超前钻(若需)]、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如有)、设计跟踪、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其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行业标准的相关成果文件。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0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3300021.3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各专业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文件规定,其他省份有相关文件的,按其规定。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须同时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2.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2.1和2.2的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资质(即具备2.2设计资质要求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格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对投标人诚信的要求:

4.1 投标人须按《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和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需持有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的诚信备案信息,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需持有“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的诚信备案信息)。

4.2投标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验的信用信息为准。

4.3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未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工程业绩、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在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时不予认可

4.5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凡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被限制参与本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选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的信息网页截图。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 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打印件为准。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按上述要求需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或其返聘证明代替。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6.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 目前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交易类型”栏目的“工程建设”分类。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里水排水分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邓岗社区月池路6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吴俊辉

联系电话

0757-856061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仲琼

联系电话

0757-81018847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016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项目编号:GC2024(NH)XZ0078。

2、承包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固定总价包干;工程排查与评估、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按固定折率包干。

3、质量要求:

3.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3.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3工程排查与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要求:相关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地方主管部门的审批条件。

4、服务期:从签订本工程专业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全部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结束之日止,其中工程排查与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与设计的服务期为105日历天。

1)工程排查与评估: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排查评估成果文件并通过招标人确认。

2)可行性研究报告:排查评估成果文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1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并通过招标人或有关部门(如有)审查。

3)工程勘察:自工程排查与评估经招标人确认之日起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测量成果文件(含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调查及物探、工程测绘等成果文件)。

4)工程设计:

①初步设计:收到招标人设计任务通知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设计概算和工程效果图设计方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查(或审批)、提出修改意见后5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成果。

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报告通过评审(或审查)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并报送审图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提出修改意见后5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成果。

5)后续服务时间要求:至本项目质保验收合格之日止,此阶段不作时间要求。

6)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排查与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续服务工作均不再另行收取费用。上述时间均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或审图单位(如有)和相关部门审查或审批的时间。

7)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投标人应按期完成,否则视为延误工期,有权追究投标人的相关责任。

8)如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排查与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勘察设计相关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对服务期进行顺延。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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