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黎滩河中型灌区建设项目(1标段)(网)
招标单位 | 黎川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地区 | 江西抚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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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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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黎滩河中型灌区建设项目(1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黎川县境内
2.2本项目总投资:约17995.22万元,招标控制价132956224.71元。
2.3计划工期:61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 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09时30分整,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黎川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附属楼三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③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④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 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 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5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 文件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信息化考勤。
7.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7根据江西省水利厅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暂停江 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 用的通知》的要求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将百分制改为 95 分制,即“(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10 分)”中的“(1)履约 行为评价(5 分)”取消,所有投标单位该项均记 0 分。
7.8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黎川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联系方式
名 称:黎川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59795596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鄢勇
联系电话:18970987183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 956 号江西建工大厦 9 楼
监督单位:黎川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经办人:戴先生
监督电话:0794-7516180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