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江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LWJC-2024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江苏镇江
发布时间 2024-06-21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民航/水运,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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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 0511-85632971
徐蕾,孙宁 202964172
正文内容

2024年镇江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LWJC-2024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镇江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苏交公路网〔2024〕126号《关于印发2024年镇江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批准,项目发包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江市

2.1.2建设规模:对镇江市境内国省道易结冰、事故多发路段及重大桥梁、陡坡、临水等路段进行视频监测盲点补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新建视频监控:40处视频监控系统。②设备升级:共计74套视频监控(含38套智能机箱)、4套车检器、1套可变情报板。③升级改造交调站:升级改造2套二类交调站为一类交调站、加装车辆抓拍设施,补充7处交调站车辆抓拍设施。④采购无人机:采购两台四翼无人机,用于路网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后2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LWJC-2024标段。招标范围为监测设施的采购、安装(含土建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文件、保修等全套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的监测系统施工项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的机电工程包含路网视频监控设备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1月1日以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的监测系统施工项目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的机电工程包含路网视频监控设备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2/JYSY/login?service=http://218.2.208.143:30001/shiro-cas)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6月21173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1730分。

9.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7121000,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618-342-234无密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6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招标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对其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

注: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10.联系方式

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69号

邮政编码:212000

人:王静

   话:0511-85632971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

邮政编码:210036

人:徐蕾、孙宁

   话:025-83300827、83314838  

工作QQ:202964172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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