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财务能力的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5)特别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②提出异议渠道: 异议接收: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黄山管理处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7363036825 河北子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红旗楼冠垣广场9楼901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028387131 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天骄街 电话:0313-5362975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