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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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鑫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4248001001 |
中标金额 | 440.246289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6-19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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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24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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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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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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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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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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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涉及县城内的滨江苑三区、老公安局宿舍、农机管理局宿舍3个老旧小区,改造户数809户,33栋楼,住宅建筑面积约4012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路面改造,雨水立管改造,雨水管,污水管,屋面防水改造外墙体、楼梯间粉刷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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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8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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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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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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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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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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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402462.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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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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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吴业强(注册编号:桂245121226016;身份证号:452424********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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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10316; 身份证号:452424********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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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的自治区级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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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鑫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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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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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358072.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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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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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孔令营(注册编号:桂245222301982;身份证号:452402********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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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志南(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0832; 身份证号:450325********12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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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的自治区级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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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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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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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440348.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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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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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谢雨明(注册编号:桂245212201262;身份证号:450921********3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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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樟群(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6665; 身份证号:452332********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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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的自治区级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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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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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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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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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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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214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