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二次装修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招标单位 | 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福建泉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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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7 | 项目编号 | 狮建招[2024]19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民航/水运,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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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招标编号:狮建招[2024]19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内容里删除“室外配套工程”。
2、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总造价及招标控制价均修改为“925.5735万”
3、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长至2024年7月5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4、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修改为“人民币180000元整(¥18万元)”
5、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 7 月 5 日09时30分前到账”。
6、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的2.5工期要求”及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2.1条款计划工期”修改为“总工期为 96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024年9月15日前办公楼5、6、7、8、13层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7、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的3.2项”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3.1条款资格审查方式”修改为“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4.1/4.2条款”的第2点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0、本项目的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具体详见以下附件。
二、答疑纪要
1、请问联合体成员的投标资料能否盖实体印章?
答:联合体成员需盖电子印章。
2、项目经理要求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要求一级建筑还是二级建筑?
答: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4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