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单位 | 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福建省漳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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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4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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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问: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详见招标文件。
2、问:请提供控制价xml、Excel,招标清单Excel?
答:详见补充通知(1)后招标文件及清单。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补充通知(1)中招标文件第四章第3节中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令发出且施工方提交申请单后支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若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招标文件第四章第3节中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令发出且施工方提交申请单后支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若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付;”。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