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岐南路(迎宾路-江滨路)K0+797~K1+213.263段道路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单位 | 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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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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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岐南路(迎宾路-江滨路)K0+797~K1+213.263段道路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一、答疑
请代理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答:《免缴/减半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已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补充通知
(一)施工合同专用合同11.1修改为:
11.1.2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5% 。
11.1.3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5% 。
《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已重新上传。
(二)预付款的形式:发包人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承包人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预付款担保,均应事先报与发包人确认。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17日
附件
免缴/减半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种情形,现免缴/减半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补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未按期补缴,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