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枢纽综合楼维修改造及管理用房消险维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地区 江苏泰州
发布时间 2024-06-13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0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
相关产品 拆除工程
联系方式
2收起
宋焰龙,侯煜 15252639345
王扬,吴露琰,龚静雅 025-86338494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港枢纽综合楼维修改造及管理用房消险维修项目已由省水利厅以苏水财〔2024〕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港枢纽综合楼维修改造及管理用房消险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

2.2项目概况:高港枢纽综合楼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为一幢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4962m2,建成于1999年。该建筑现状存在问题为:外墙及窗户渗水,室内装修老化破损,消防、电气、节能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2.3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拆除原装饰装潢、内隔墙、电气、给排水、暖通等,建筑内部房间重新分隔调整;内部装饰、安装工程完善;局部屋面防水维修;建筑外墙、外窗维修改造、给排水、消防系统、暖通系统安装等。本项目工程预算为565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房屋维修(改造)或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28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主要施工设备

/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2024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并明确退休人员担任的岗位,退休人员不得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3.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注: 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0.6×A+0.4×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56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下的,每低 1%,在55分的基础上扣 0.3分; 100%以上的,每高 1%,在 55分的基础上扣 0.5   分;

数值之间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55

2

体系认证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认证证书,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3

3

企业业绩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280万元以上房屋维修(改造)或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不得分,每多1项加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文件。业绩中无法反映工程具体金额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2

4

项目经理业绩

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签约合同价280万元以上房屋维修(改造)或房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业绩的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文件。业绩中无法反映工程具体金额或项目经理任职情况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同一业绩时,项目经理和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1

5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1、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分,缺1个不得分。

2、上述人员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

3

合计

64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施工组织总体方案

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周密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关键工期节点明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3

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安全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4

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5

装饰工程

楼地面、吊顶及门窗等工程施工方案、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6

安装工程

水电、空调、消防及电梯等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安装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7

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8

施工重点难点对策措施

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施工措施针对性强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9

质量保证

质保体系(含质检手段)健全,质保机构健全、质检方法针对性强的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1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11

档案管理措施

工程资料齐全,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管理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12

售后服务

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专职人员,提供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热线、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等);售后服务方案详尽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13

免费质保

免费质保年限:按照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年限执行得1分,各专业均增加1年加1分,最多得3分。须在《工程质量承诺书》反映相关内容,否则不予加分。

3

合计

36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水利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

联系人:宋焰龙 侯 煜

电话:18021991881 152526393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 扬 谈 畅 吴露琰 龚静雅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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