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22年度古月镇刘家沟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次)
招标单位 | 平山县古月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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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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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2022年度古月镇刘家沟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2022年度古月镇刘家沟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古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古月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2022年度古月镇刘家沟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次)
2.1.2建设地点:平山县古月镇刘家沟村等二个村
2.1.3工程规模:拟整治土地面积8.494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7.1649公顷,地类为水浇地。按照《农用地质量发分等规程》,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14等(国家利用等1-15等)
2.1.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工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6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 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若投标人在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5;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可咨询客服电话:0311-8986832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7月 05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山县古月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家庄市平山县古月镇
联 系 人:刘永亭
电 话:0311-828211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冀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3-1-909
联 系 人:刘春晓
电 话:0311-8067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