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杨疃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三期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安徽磬乡新型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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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51 |
中标金额 | 10234.422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6-12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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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灵璧县杨疃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三期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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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安徽省灵璧县杨疃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三期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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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5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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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磬乡新型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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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平山路停车场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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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子祥 18755796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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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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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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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任雪松、王坦 18326001970、17600237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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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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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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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建工灵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灵璧景和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江苏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广州打捞局(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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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20号;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汴河北提路与平山路交叉口号;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652号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2356号大院1号;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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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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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元) |
施工费率:93.98%(约 102344220.00元) |
施工费率:94.72%(约 103150080.00元) |
施工费率:94.26%(约 1026491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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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 |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 |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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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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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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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锦进 |
王勇 |
赵慧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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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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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193400757 |
S055101453 |
2010530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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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顾希国 |
刘韬韬 |
刘根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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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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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1342023202400152 |
皖1342022202302518 |
粤1442010201016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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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7.47 |
95.38 |
9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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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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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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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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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9298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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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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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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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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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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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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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602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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