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项目工程(一期)
招标单位 | 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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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天地地质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4QT2685 |
中标金额 | 1032.04878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6-13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项目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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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1GC2024QT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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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项目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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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1GC2024QT268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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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庆大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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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从德斌1819652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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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江北新区指挥部E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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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雷1870553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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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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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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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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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0320487.8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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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顾永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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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浙1312016202005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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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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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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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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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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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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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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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陕西天地地质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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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0320751.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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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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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陕261181907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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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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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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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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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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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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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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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甘肃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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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0313182.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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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琅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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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甘26217194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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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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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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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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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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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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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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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在-20%至5%之外,投标文件 被否决。 2.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分项报价在-20%至5%之外,投标文件被否决。 3.洪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提供安全B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亮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在-20%至5%之外,投标文件被否决。 5.远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在-20%至5%之外,投标文件被否决。 6.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在-20%至5%之外,投标文件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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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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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K值: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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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围单位: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亮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远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抽取6家,经初步评审,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和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基准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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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准价:9823006.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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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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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