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1)
招标单位 | 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福建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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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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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修改为“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幅度包干合同方式”,招标文件中涉及合同价格形式做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3节中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令发出且施工方提交申请单后支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若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条款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条款中其他资格要求“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删除。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1条款“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0人)。”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2人)。”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