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地区 | 宁夏银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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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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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为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通过提高重点地区防洪标准,提升改造现有拦洪库、治理泄洪沟道及排洪沟道等,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本次招标涉及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及监理。
2.3建设地点:银川市
2.4招标范围: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包含的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及监理。
2.5合同估算价:16100.00万元
2.6 计划工期:2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其中,渠道工程10月20日具备通水条件,拦洪库除清淤工程外均于2024年11月30日完工。)
2.7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包括第四拦洪库泄洪沟入西干渠防护(K78+410-K78+470)、第五拦洪库泄洪沟入西干渠防护(K80+670-K80+730)、镇北堡拦洪库坝后西干渠排洪渠改造工程(K85+647~K87+847)等相关内容施工。
施工二标段:包括滚钟口水库泄洪沟入西干渠防护(K90+012-K91+109)、镇北堡拦洪库坝后西干渠排洪渠改造工程(K87+847~K90+077)等相关内容施工。
施工三标段:包括滚钟口(镇北堡)拦洪库及库区绿化改造,主要为坝体加高培厚、坝坡砌护、建筑改造、坝顶硬化,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等相关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施工包含的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等相关内容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施工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一、二、三标段:20万元整,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监理标段:0元,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本项目监理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郭巍,联系电话:0951-555253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斯德商务中心4楼
联系人:马龙,联系电话:17395073014
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