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加气块谈判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 地区 | 青海西宁 |
---|---|---|---|
发布时间 | 2024-06-11 | 项目编号 | CRCC-21-2024-WZ-XNLZX-00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3 | 开标时间 | 2024-06-1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砂石骨料 |
相关产品 | 砂石料、加气块、加气、碎石、河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运杂费、碎石级配碎石、中砂中砂、中砂细砂、河沙中砂 |
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目 录
第一章 竞谈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砂石料、加气块)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竞谈编号:CRCC-21-2024-WZ-XNLZX-001
本采购项目房建工程,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砂石料、加气块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地下二层,地上十五层,建筑面积:15643㎡。其中地上:13771㎡,地下1872㎡:建筑高度:61.5m,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基础形式采用桩筏基础,地上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结构类别:二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乙类,屋面地下防水等级:一级。计划总投资8330.06万元,计划工期为900天。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能够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满足项目需求量的生产能力,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近1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1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4年06月04日1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2日10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本次采购需线下缴纳标书费。
汇款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
标书费打款账号: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1000749657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竞谈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4发票获取: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后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响应人预留电子邮箱。响应人须书面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附件2)发送至邮箱379162102@qq.com(须同时提供盖章扫描件及未盖章可编辑的word版本)。
6.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13日 10点00分。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投标工具。
投标人注册报名后在供方子门户-投标中心-投标报价界面下载投标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具体操作详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投标管家工具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如采购人有需求,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竞谈文件及签字盖章的最终报价表,纸质版竞谈文件内容应与电子版文件内容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竞谈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7.2 本次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谈判
8.1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3谈判方式:视频谈判。对评审通过的响应人,谈判小组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谈判。
8.4二次报价递交方式:铁建云采平台递交。谈判结束后,响应人需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将二次报价表(签字盖章)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
8.5注意事项:
①各响应人的竞谈联系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进行注册,熟悉操作使用方式。
②腾讯会议-会议号将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组织单位通知各响应人的竞谈联系人,请确保。
9.现场踏勘
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响应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响应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10.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53号
联系人:秦浩波 电话:18919141777 电子邮箱:379162102@qq.com
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010-56532269
包件划分一览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竞谈文件售价(元) | 采购人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竞谈保证金(万元) |
1 | DC-01 | 砂石料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方 | 12800 | 200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工地 | / |
2 | QK-02 | 加气块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方 | 4600 | 200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工地 | /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采购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件2 开票信息收集表
开 票 信 息 收 集 表 | |||
招标编号:CRCC-21-2024-WZ-XNLZX-001 | |||
响应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电子邮箱 | |||
开票信息 | —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注册地址及电话: | |||
备 注 |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竞谈编号 | CRCC-21-2024-WZ-XNLZX-001 |
1.1.3 | 采购人 | 见竞谈公告 |
1.1.4 | 采购组织单位 | 见竞谈公告 |
1.1.5 | 项目名称 | 见竞谈公告 |
1.3.1 | 采购内容 | 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
1.4.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见竞谈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1.9 | 竞谈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竞谈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
2.2.1 | 响应人要求澄清竞谈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10:00时前,响应人书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379162102@qq.com,同时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该邮箱 |
2.2.2 | 响应人澄清竞谈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15:00时前,网上公示,与竞谈公告网址相同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10:00时 | |
2.2.3 | 响应人确认收到竞谈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收到竟谈文件后24小时内,响应人书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379162102@qq.com |
2.3.2 | 响应人确认收到竞谈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收到竟谈文件后24小时内,响应人书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379162102@qq.com |
3.1.1 | 构成竞谈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3.3.1 | 响应有效期 | 自竞谈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 |
3.4.1 | 竞谈保证金 | 见竞谈公告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见竞谈公告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
3.5.5 | 近年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表的年份要求 | 见竞谈公告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见竞谈公告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竞谈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4.2.1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10:00时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竞谈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4年06月13日15:00时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 否,负责推荐成交候选人1至3名 |
7.4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是否收取及具体形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成交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且在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项目,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 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每个包件单独制作响应文件。本次采购每个响应人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同一响应人最多只能成交同一采购人同类物资的一个包件。★ | |
10.2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谈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3 |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响应总价取整。 | |
10.4 | 成交人接受采购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 |
10.5 | 合同签订: 本次采购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 | |
10.6 | 竞谈文件响应人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在相同条款项中内容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 |
10.7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谈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8 | 所有带★并涂黑的文字为特别强调说明,请重点关注并参照规则执行。 |
1.总则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有关物资(下称采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竞谈编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组织单位: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采购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采购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采购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生产能力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能力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供货业绩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履约信用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响应。
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两个及以上响应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响应;
(8)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其他情形: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竞谈活动的各方应对竞谈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谈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不组织竞谈预备会。
本次竞谈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次竞谈物资不允许偏离。
本竞谈文件包括:
(1)竞谈公告;
(2)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谈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谈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379162102@qq.com,要求采购人对竞谈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谈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澄清,并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 379162102@qq.com,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对未回复的响应人将视为默认收到。
2.3.1 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谈文件,并将修改内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2.3.2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修改内容,并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至邮箱379162102@qq.com,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对未回复的响应人将视为默认收到。
3.响应文件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响应人须按第七章格式内容进行编制):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竞谈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响应报价资料;
(7)响应人资格声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方案;
(10)竞谈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承诺书;
(12)其他材料。
3.2 响应报价
3.2.1 竞谈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
3.2.3 经谈判的每轮(次)报价均需按竞谈文件规定格式完整填写物资报价表。
3.2.4竞谈报价规则详见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13.3相关规定。
3.3.1 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报价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谈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谈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谈保证金。
3.4.1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照竞谈公告附表1中要求的金额、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供相应竞谈包件的竞谈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4.2 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采购组织单位最迟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竞谈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递交截止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中标后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3)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中标后不按照竞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响应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和行贿等行为的。
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竞谈公告要求提供完备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竞谈公告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包件供货的相应能力。
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5.2“许可和认证”应附竞谈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3“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型号规格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4“财务能力”应附财务状况表以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竞谈公告要求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6“近年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供货业绩等资料,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7“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同类竞谈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竞谈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10按照竞谈公告中响应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3.5.11接受代理商响应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10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生产商相关情况。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谈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6.4 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响应文件。
4.递交竞谈响应文件
4.1.1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1.2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 无论响应人中标与否,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4.2.1 在本章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组织单位。
4.2.2 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2.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竞谈响应文件,所有竞谈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公布响应人名单;
(2)响应人维护报价信息;
(3)公布响应人报价;
(4)首次报价结束。
6.1.1评审由采购组织单位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采购组织单位从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响应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审及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及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及谈判。第三章“评审及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及谈判依据。
7.1.1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公示。
7.1.2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及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响应人入选备选供应商范围,由采购人按照第二章6.4规定的办法确定备选供应商。
7.2 竞谈结果公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谈响应有效期内,采购组织单位将竞谈结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上公示。
7.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谈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中标的响应人。
7.4.1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4.2在采购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竞谈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谈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谈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谈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谈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竞谈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的调整: 由于本次采购的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因此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对竞谈物资的数量在竞谈总量±10%范围之内进行调整。因工程施工设计变更而引起的数量、品种、交货期、交货地点的调整不受此范围的限制。采购人有权对交货地点和交货期根据施工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交货期变更产生的单价调整,仍按本章第3.2款办理。
7.5.4当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不偏离竞谈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可按采购人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8.1.1竞谈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购买竞谈文件相应包件的潜在响应人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竞谈;
8.1.2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少于3个的物资包件,不予竞谈,采购人应重新竞谈。
按8.1规定重新竞谈后,响应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竞谈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及谈判工作。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及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及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及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及谈判。
与评审及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及谈判活动中,与评审及谈判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及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1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异议人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将原件寄到采购人和采购组织单位处。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 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 的,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6.2投诉
(1)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谈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竞谈文件、开标、公示的竞谈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4)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出现上述(3)、(4)情形的,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上述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不予退还其竞谈保证金。
10.关于竞谈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竞谈响应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竞谈响应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竞谈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物资类别/名称)竞谈首次报价记录表
采购人:
采购编号: 类别: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包件号 | 竞谈响应人 | 首次报价(元) | 是否提供竞谈保证金 | 备注 | 竞谈响应人代表签名 |
备注:响应文件中的竞谈保证金银行回单不作为到账凭证,以银行到账为准。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竞谈响应人名称):
(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谈判的谈判小组,对你方的竞谈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谈判小组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竞谈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递交截止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谈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大写 ) (¥ 小写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此之前按竞谈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竞谈结果通知书
竞谈结果通知书
(非成交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供应商名称)于(递交截止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谈响应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争性谈判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响应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及谈判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谈判小组 | 谈判小组人数: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谈响应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6款规定 | ||
响应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 ||
响应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首次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的首次报价 | ||
…… | ……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许可和认证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履约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响应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 | ……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报价表、物资描述表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竞谈文件的相关要求 | ||
响应报价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竞谈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 |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不得出现偏差 | ||
…… | ……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竞谈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交货状态等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竞谈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竞谈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竞谈文件的相关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 | …… | ||
3.5 | 重大偏差 | (16)其他情况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重大偏差规定; 3.投标文件存在不平衡报价; 4.最终报价高于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或成本分析不合理的; 5.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或投标被拒绝的其他情况。 |
3.8.1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经评审的报价相同时排序方式 | 以响应人注册资本金进行排序,注册资本金高的排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以有效业绩数量较多的排序在前;若有效业绩数量也相同,则以财务状况年份内平均营业总收入金额较大的排序在前;若平均营业总收入金额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商议并出具一致意见以确定排序。 |
3.8.2 | 中标能力 | 中标能力 | 1.明确限制中标包件数量。谈判小组应根据该响应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限中范围内,推荐其为相应数量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 2.未明确限制中标包件数量。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响应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响应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一个或多个包件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 |
3.8.4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行贿犯罪记录期限 | 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的,经该成交候选人确认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
1.评审及谈判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报价最低的竞谈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1采购组织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及谈判工作。谈判小组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及谈判工作,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小组成 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及谈判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评审竞谈响应人的商务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竞谈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2技术评审
评审竞谈响应人的技术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竞谈文件的要求。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投标报价评审
3.3.3.1根据评标方法载明的办法进行评审
3.3.3.2算术性错误修正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在唱标排序环节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存在报价校核问题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做如下认定:①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对非实质性内容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投标人并要求其采用书面形式回复,澄清后的正确价格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人及投标人双方具有约束效力,原错误报价应同时失效;②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对非实质性内容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未做出书面答复或拒绝澄清,按原始报价(唱标价)评审,原始报价(唱标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人及投标人双方具有约束效力,校核后正确报价不作为评审依据,应同时失效。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一是唱标价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市场价的按废标处理;二是若该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按原始报价(唱标价)签订合同。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每轮(次)竞谈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谈判小组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谈判小组有权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响应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响应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5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对竞谈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竞谈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进行公平比较。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响应函、授权委托书、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等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的;(适用于代理商响应并要求的)
(4)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响应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竞谈保证金或所提交的竞谈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7)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首次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
(8)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写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
(9)竞谈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10)采购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状态、交货条件等与“物资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11)报价低于成本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或高于最高采购限价的;
(12)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响应人的责任和义务等;
(13)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
(14)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
(16)其他情况:见评审计谈判办法前附表。
3.6竞谈响应文件的否决
响应人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6.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6.2不接受谈判小组根据本办法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的;
3.6.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6.4响应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3.6.5响应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谈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竞谈响应人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竞谈响应人之间约定成交人;
③竞谈响应人之间约定部分竞谈响应人放弃响应或者成交;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竞谈;
⑤竞谈响应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竞谈响应人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谈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竞谈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谈事宜;
③不同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竞谈响应人的竞谈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竞谈响应人串通投标:
①采购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响应人;
②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竞谈响应人泄露标底、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
③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竞谈响应人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④采购人授意响应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⑤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响应人为特定响应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采购人与竞谈响应人为谋求特定竞谈响应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竞谈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以他人名义参与竞谈;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如要求提供的);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否决所有竞谈响应
3.7.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竞谈响应:
(1)所有竞谈响应均被否决的;
(2)否决一部分竞谈响应后其他有效响应不足二个使得竞谈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竞谈响应的。
3.8评审结果
3.8.1 谈判:只有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才进入报价谈判程序。
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尾数淘汰制,对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根据其报价情况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若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人数少于四家(含)的,竞谈响应人均可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人数为五至六家的,首轮(次)报价最高者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竞谈响应人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人数为多于七家(含)的,首轮(次)报价排序为第七名及以后的响应人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竞谈响应人进入谈判环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按随机顺序与各竞谈响应人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轮谈判。
必要时可以将谈判结果写成文字材料,并各方签字。通过谈判后,谈判代表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3.8.2推荐成交候选人: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按照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竞谈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
经评审的竞谈响应最终报价相同的,排序方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8.3中标能力:对于同一响应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谈判小组应根据该竞谈响应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响应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竞谈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但采购文件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8.4完成评标报告:谈判小组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递交记录,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否决竞谈响应情况说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等。评标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8.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谈判。
3.8.5.1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区域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在信誉、产品质量、生产供应能力、财务状况、服务等方面进行考察, 如供应商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谈判。
4.1评审及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竞谈响应人或者竞谈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竞谈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谈判小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竞谈响应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竞谈响应人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竞谈响应人的响应被否决。
4.5评审及谈判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及谈判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竞谈响应函、评审资料、评审及谈判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物资。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施工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具体使用合同物资的单位。
1.8“建设项目”指响应人须知中所指的招标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作为合同物资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10“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11“天”指日历天。
1.12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7天内或发货前30天,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6.2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生产商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生产商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7.3如技术规格书中对检验、测试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
8.1卖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1卖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9.4卖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10.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0.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型号规格、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10.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0.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生产商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1.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物资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2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2.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和月度结算单;
(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它单据。
13.2卖方将13.1所列单据送交买方,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的依据。
14.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和服务。
14.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4.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4.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5.1卖方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15.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5.4卖方在合同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物资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次招标物资单品种包件数量可允许浮动范围±10%,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6.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物资型号规格发生变更,买卖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合同“订货明细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型号规格的,采用该型号规格的出厂单价;
(2)合同“订货明细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型号规格,但有类似型号规格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型号规格的出厂单价,由买卖双方商定变更型号规格的出厂单价;
(3)合同“订货明细表”中无适用或类似型号规格出厂单价的,可按照成本加利润原则或参考同期市场价,由买卖双方商定变更型号规格的出厂单价。
16.5买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6.6 因国家税改政策影响调整税率的情况,应及时按照最新的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即只调整税率,税额,不调整不含税单价,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
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
17.2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含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
17.3本合同具有独立性,双方承诺妥善处理各自对外关系(含债权债务关系)。卖方保证买方不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被第三方提起诉讼(仲裁),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
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8.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9.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2除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0.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
20.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0.2 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20.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物资类似的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2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 履约保证金。
27.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1.5买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6卖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7施工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8建设项目:
1.9监理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0卖方代表: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2补充:本次中标合同签订主体买方为各招标人或招标人法人单位。
1.13 合同签订地:
11.1卖方必须提供的伴随服务有:
(1)卖方应负责对其所供应物资的操作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2)物资的指导使用及其它售后服务。
除了提供前文提及的其规格和供货范围在本合同文件“技术要求”中详细列明的产品之外,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和条件负责以下事宜:
a.供货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以后,卖方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的3天内必须将专职人员代表派驻交货地点,以便及时进行产品交接和解决各种争议;
b. 卖方为本项目供货配备的专职人员的主要通讯设施(如手机等)应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c.买方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通知后24 小时内,应作出快速反应,与相关人员联系,协调解决质量争议;
d.任何品种、批次的产品一经发现并确认为不符合质量标准,卖方应无条件地予以退货或调换成合格的产品。
12.2卖方提供∕不提供备品备件。(招标人根据需要选择)
提供的备品备件项目、型号规格、数量见“技术规格书”。(如需卖方提供备品备件时)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结算货款。
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抵扣凭证)及付款申请书;
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结算单据。
13.2 卖方将13.1所列单据送交买方,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的依据。
13.3.招标物资结算价格模式
13.3.1招标物资(砂石料、加气块)结算价格模式
结算价格实行固定单价
(1)供应期规定: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2)投标价格的规定:设投标人投标到站单价=A1,含税出厂单价=B1,运杂费=Y,则A1=B1±Y。其中Y包括投标人利润或让利、税金、运杂费等出厂价外到达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3)投标期报价规定:本次投标报价统一格式为到站单价。
13.4付款方式(适用于砂石料、加气块)
1.自合同签订日起,需方向供方递交物资的采购清单,供方2日内按清单予以备货。材料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复泵后安排进场。
2.支付方式: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内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卖方供货后在次月20日对账结算。
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E信通/云信/京信链等分期支付方式。
3.因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复杂及特殊情况,乙方对甲方因资金紧张而逾期付款给予理解,并同意甲方付款时间顺延,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逾期付款无需支付违约金等损失费用。
13.5发票的开具
13.5.1 卖方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并开具国家最新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5.2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卖方不开具或开具了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卖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13.5.3卖方应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送达至买方,买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卖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买方更换要求后7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买方,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13.5.4发票开具信息:
卖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买方可以拒收。
—名称: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
—注册地址:XXX—电话:XXX
—开户银行:XXX
—银行账号:XXX
13.6卖方根据买方要求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遵守如下条款:
13.6.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13.6.2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13.6.3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3.6.4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13.6.5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须按买方要求填写。
14.3补充:质保期见技术规格书。
15.1补充:视物资供应情况,买方有权或委托第三方到生产地(进场)进行质量抽检,抽检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应予协助并提供工作便利。
16.1补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设计变更,买方可据此调整部分或全部合同数量直至终止合同,卖方不得提出异议。
20.4 如卖方因项目管理部门(业主、质监站、政府主管单位等)抽检、检查不合格,被取消供应资格的,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20.5卖方提供的产品发生2次以上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合同,并将上报上级单位取消卖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21.1 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各包件履约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履约保证金特别说明:履约保证金包含因卖方与第三方(承运单位或物流公司)产生的经济纠纷导致给买方造成工作困扰的风险保证金。
27.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卖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交通部规定限高限量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需方应提供给供方车辆和人员在现场的安全通道与环境,确保供方行车及人身安全。
(2)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及灰尘等污染指标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3)必须做好污水处理,防止污水污染环境;需方应在工地出口处提供洗车池及冲洗设备,并有专人指挥车辆并协助车辆清洗工作,运输车辆驶离现场时必须冲洗干净方可上路。
(4)必须做好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供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5)车辆人员进入需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限速,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运输车司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自行配备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在现场发生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需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6)应定期对运输车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文明施工等知识教育,提高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服务意识。
招标编号: 合同号:
买方:
卖方: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包件号()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订货明细表;
(5)技术规格书;
(6)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7)招标文件;
(8)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3.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分别表示),其中不含税金额(用文字和数字分别表示)、增值税额(用文字和数字分别表示)。
4.卖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物资,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6.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8.本合同自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附件1:订货明细表
买方全称: 卖方全称:
(公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订货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牌号/商标/产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元) | 含税单价(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小 计 | |||||||||||
以上合同总价(含增值税)暂定为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税款为 元。 | |||||||||||
说明: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发票由卖方提供,税费由卖方承担。单价若为一票制,可补充说明以上含税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杂费)、保险、利润、税费(含土地资源税、环保税)等费用,含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若为两票制,还应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单价如为浮动单价,则价格浮动计算公式,浮动单价=投标出厂价+信息价-谈判基准价(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 |
附件二:廉政协议书
根据国家及国务院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甲方XX(以下简称“买方”)与乙方XX(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本廉政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1.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铁路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XX工程XX标物资采购的合同文件。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买方的义务
(1)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由买方或买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买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5)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买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卖方义务
(1)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4.违约责任
(1)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国务院铁路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卖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同主合同。
7.其它
本合同作为XX工程XX标物资采购(合同编号: )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 采购编号:CRCC-21-2024-WZ-XNLZX-001 |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DC-01 | 碎石 | 级配碎石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m³ | 800.00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施工现场 | 秦浩波18919141777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要求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应结束 |
中砂 | 中砂 | m³ | 4000.00 | |||||||
中砂 | 细砂 | m³ | 6000.00 | |||||||
河沙 | 中砂 | m³ | 2000.00 | |||||||
QK-02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200*300*600 | m³ | 2000.00 |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250*300*600 | m³ | 1000.00 |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150*300*600 | m³ | 800.00 |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100*300*600 | m³ | 800.00 | |||||||
备注: | ||||||||||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单为准。 | ||||||||||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计划单的时间为准。 |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1.物资名称:碎石
2.技术要求:执行规范《建筑用碎石》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3.卵石、碎石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项目 指标
Ⅰ类 Ⅱ类 Ⅲ类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5 <0.7
4.针片状颗粒含量
卵石和碎石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针片状颗粒含量
项目 指标
Ⅰ类 Ⅱ类 Ⅲ类
针片状颗粒(按质量计)/% < 5 15 25
5.有害物质
卵石和碎石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和矿渣等杂物。其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有害物质含量
项目 指标
Ⅰ类 Ⅱ类 Ⅲ类
有机物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₃ 质量计)/% < 0.5 1.0 1.0
6.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卵石和碎石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坚固性指标
项目 指标
Ⅰ类 Ⅱ类 Ⅲ类
质量损失,% < 5 8 12
强度岩石抗压强度
在水饱和状态下,其抗压强度火成岩应不小于80MPa,水成岩应不小于30MPa.
7.压碎指标
压碎指标应小于表6的规定。
表6 压碎指标
项目 指标
Ⅰ类 Ⅱ类 Ⅲ类
碎石压碎指标,< 10 20 30
卵石压碎指标,< 12 16 16
8.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孔隙率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孔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³;松散密度大于1350Kg/m³;孔隙率小于47%。
9.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卵石、碎石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期龄的膨胀率应小于0.10%。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图号: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4-2001、、JTG/T 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技术要求
1.容重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05级的绝干容重<525Kg/m3,06级的绝千容重<625g/m3,为红砖的1/3,砼的1/4。因此,可以有效地减轻建筑物的自重。减少基础和结构投入,降低施工时劳动强度。
2.保温性
太钢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用作外墙。不用辅助保温材料。就能满足我国节能住宅的65%保温节能要求.导热系数(干态)为014W/(m·k)。
3.防火性能
太钢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原材料和产品本身均为无机物,绝不燃烧,是理想的防火材料,耐火极限>6.00h。
4.隔音性
太钢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是一种良好的吸音材料,200mm墙体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隔声指数la)46dB。
5.尺寸精确
太钢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保证了产品外形尺寸的精确性,做到同时六面切割,产品长、宽、高方向上的误差在±1mm,达到国家标准中对优等品的要求,保证了施工时墙体尺寸的精确性。
6.绿色环保性
太钢产品据《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GB6566-2001)要求进行检测,该建筑主体产品内,外照射指数均<1.0,其产销和使用范围不受限制,是一种优良的节能环保产品。
5.质量保证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质保期过后不免除质保责任。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物资采购
竞谈编号:CRCC-21-2023-WZ-XNLZX-001
竞谈响应文件
物资名称:砂石料、加气块
包件号:DC-01、QK-02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竞谈保证金
5.资格证明资料
6.报价资料
7.响应人资格声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2.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其他材料
1.响应函
响应函
致:(对应包件的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 (采购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竞谈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采购人在竞谈文件中对响应人的约束。愿意以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_(小写)的总价进行首次报价,按合同约定提供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
如果我方的竞谈响应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竞谈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竞谈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竞谈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竞谈响应文件在响应人须知规定的竞谈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选。
我方保证,竞谈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竞谈响应,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响应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竞谈编号)采购文件的第 包件竞谈响应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4.竞谈保证金
(根据招标人要求缴纳,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响应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响应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
5.2许可和认证
5.2.1响应物资生厂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5.2.2其他:竞谈公告要求的其他许可和认证。
许可和认证情况表
序号 | 许可(认证)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 | 许可(认证)范围 | 备注 |
1 | ||||||
2 | ||||||
-- | ||||||
注:谈判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许可和认证情况进行核查。
5.3生产能力证明
5.3.1生产厂家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5.3.2生产厂家应将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5.3.3代理商提供其所代理厂家的上述资料。
应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5.1竞谈物资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生产商和代理商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5.2竞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6近年完成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1.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注明序号; 2. 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8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注明序号; 2.应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当响应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
6.报价资料
6.1.1首次/二次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竞谈编号:CRCC-21-2023-WZ-XNLZX-001
包件号:DC-01
物资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含税出厂单价(元) | 运杂费(元) | 到站单价(元) | 到站总价(元) |
C | B1 | Y | A1=B1±Y | D=A1×C | ||||
1 | 碎石 | 级配碎石 | m³ | 800.00 | ||||
2 | 中砂 | 中砂 | m³ | 4000.00 | ||||
3 | 中砂 | 细砂 | m³ | 6000.00 | ||||
4 | 河沙 | 中砂 | m³ | 2000.00 | ||||
合 计 | m³ | 12800.00 |
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3.到站单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率暂按现行 %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规定最新税率协商、核算到站单价。4.本表报价为固定单价,其中B1为含税出厂单价。Y为含税运杂费单价,Y为含税到站单价。
6.1.2 首次/二次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托育和儿童诊疗两中心项目部
竞谈编号:CRCC-21-2023-WZ-XNLZX-001
包件号:QK-02
物资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含税出厂单价(元) | 运杂费(元) | 到站单价(元) | 到站总价(元) |
C | B1 | Y | A1=B1±Y | D=A1×C | ||||
1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200*300*600 | m³ | 2000.00 | ||||
2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250*300*600 | m³ | 1000.00 | ||||
3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150*300*600 | m³ | 800.00 | ||||
4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100*300*600 | m³ | 800.00 | ||||
合 计 | m³ | 4600.00 |
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3.到站单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率暂按现行 %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规定最新税率协商、核算到站单价。4.本表报价为固定单价,其中B1为含税出厂单价。Y为含税运杂费单价,Y为含税到站单价。
6.2 物资描述表
采购人名称: 竞谈编号: 包件号:
序号 | 项目 简称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 图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总计 |
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响应人名称: 竞谈编号: 包件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管理费 | 财务费用 | 利 润 | 含税到站单价 | 运距 | 备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
B1 | ① | ② | ③ | ④ | A1=B1+①+②+③+④ |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说明:1、每种类别的采购物资需分析不少于1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
2、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
3、对于预设单价的物资,本表中出厂单价B1应填写实际从物资来源处提货价格。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响应人的单位地址)的 (响应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件号))竞谈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响应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采购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具体要求见竞谈公告)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序号 | 内容 | 竞谈物资 | 备注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四、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五、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六、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要求响应人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道路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及物资售后服务等方案。方案应明确供应生产厂家的地址和品牌名称,包括资源组织、资金筹措、人员安排、运输方案、售后服务等合理详细的内容,方案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10.物资技术规格书
对竞谈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响应方必须逐项作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响应方不满足采购方的要求,其竞谈响应被拒绝。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承诺书
我方承诺:若我方中选后,将根据竞谈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同意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物资代理公司在施工现场按随机取样进行质量检验;若质量检验不合格须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我方负责;如复检不合格按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理。
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致:(对应包件的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 项目竞谈响应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在该项目竞谈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响应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11.3关于不存在关联单位投标承诺书
承 诺 书
致:(对应包件的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 项目竞谈响应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在该项目本包件竞谈过程中,不存在其他关联单位,参与该项目同本包件竞标活动,具体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件下的采购活动,如有违规行为,我单位同意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判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响应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12.其他材料
12.1物资生产企业简介
12.2响应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