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柯派出所迁建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 | 地区 | 福建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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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基坑支护设计含施工降水设计、基坑监测】、建筑总平面、建筑单体室内外配套工程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包括地块与市政道路衔接段、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包括门窗栏杆深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需满足施工深度要求、消防工程、标识标牌系统、室内外交通及消防标识标线、地下室及人防标识标牌、夜景照明工程、通风空调系 |
资格预审公告
(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公安局 (招标人)的编号为 E3502030201116860002 (招标编号)的 西柯派出所迁建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柯派出所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4]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其中,国有资金出资比例: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西柯派出所迁建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区西柯街道,滨海西大道东侧,通福路南侧,主要建设西柯派出所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场等,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0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8162.3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043.28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基坑支护设计(含施工降水设计)、基坑监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深度达到可编制预算文件的基础要求)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6.2. 内容: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基坑支护设计(含施工降水设计)、基坑监测】、建筑总平面、建筑单体、室内外配套工程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包括地块与市政道路衔接段)、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包括门窗、栏杆深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需满足施工深度要求)、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系统(包括室内外交通及消防标识标线、地下室及人防标识标牌)、夜景照明工程、通风空调系统、红线内道路及综合管网、围墙大门及传达室、挡土墙、场地软弱地基处理、预应力结构工程、抗震支架工程、规范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设计(需满足施工图深度要求)、正式用电、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及其他附属设施,场地平整土方量测算,且应向三网合一、有线电视及燃气、厨房二次深化设计及其他专业工程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配合,综合考虑本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和水、电、通信等综合管线设计。根据各阶段图纸,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和厦门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及有关的文件规定,编制工程概算书。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海绵城市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策划咨询设计,通过海绵城市专项方案评审。完成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并配合至审查认证通过)、三维建模、日照分析、技术审查、景观艺术评审、土壤氡检测、配合完成地铁保护要求相关的评估审查,具体详见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6.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应用或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 /。【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待定 年 待定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 [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8 09:00:00 至 2024-06-18 10:15: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万元 。
8.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06-18 10:15: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8.2.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674.70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27.1798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公安局 ;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 45 号 ;
邮编: 361000 ;
电话: 13695047390 ;
传真: \ ;
联系人: 黄水用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215号海西金融广场A栋17层 ;
邮编: 361000 ;
电话: 13606900417 ;
传真: \ ;
联系人: 林婷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0000005283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