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科技产业园和实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湖北鄂西地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发布时间 2024-06-0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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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蛟龙 13339791104
周丁 15090905731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质科技产业园和实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夷发改投资〔2019〕57号、夷发改投资〔2024〕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鄂西地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梅子垭村,发展大道与中兴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1栋高层商业综合体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18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274.3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9562.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11.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273.62平方米。项目容积率4.2,建筑密度37.18%,绿地率15.12%,停车位596个(其中地下停车位500个)

其他: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2 招标范围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1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115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 其他:

2.3.1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3.2 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4主要人员资格: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承诺书。)

3.4.2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承诺书。)

3.4.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4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各不少于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3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5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6人员社保: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均需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6信誉要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对象等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7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不含分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证)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是EPC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同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0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67日至202461723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6289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6.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 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鄂西地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5号

联系人:肖蛟龙

电 话:13339791104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周丁

电 话:0717-7833000、15090905731

1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   话:0717-7200519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