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域农村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盐城市旅游公路 1号线(响水段)与G228连接线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响水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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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民航/水运,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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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域农村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盐城市旅游公路1号线(响水段)与G228连接线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响水县域农村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盐城市旅游公路1号线(响水段)与G228连接线标段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3[49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响水县交通运输局以响交建许字【2023】0000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响水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蒲港大道与新三线交叉口处,终点止于与海堤路交叉口处。
2.1.2 合同估算价:约5001.411798万元。
2.1.3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10月23日;缺陷责任期 2 年。
2.1.4 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以及沿线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5 月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类似工程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含路基、路面,下同);(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 5 为准,业绩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2 项目经理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3中相关信息为准);
3.2.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2019年5月1 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 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指项目经理)业绩。(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 4 为准,业绩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注:根据苏交规[2019]2号文(附件5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3技术负责人要求:
3.3.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桥梁、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下同。
3.3.2投标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019年5月1 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指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业绩。(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 4 为准,业绩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4专职安全员资格: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自2023年10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以上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3.5.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3.6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文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除外),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投标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投标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证明依据,信用评价等级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3.10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每个标段2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不组织现场踏勘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不组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26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响水县灌河路18号
联 系 人: 蔡志春 电 话:0515-868659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邮政编码: 224001
联 系 人: 苏蓉 电 话:13401777241
10. 其他
10.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2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