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沧州部分)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河北省沧州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 地区 | 河北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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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仪器设备采购 |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沧州部分)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沧州部分)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河北省沧州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沧州部分)仪器设备采购。
2.1.2 招标内容:仪器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 交货地点:沧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 交货期:分批供货,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2 招标范围:供货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份额的6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仅限于本项目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之外的设备不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限制,也无需出具授权书,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4日09:00至2024年6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投标人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4日12时00分,地点为: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时以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在线参与开标、解密等活动,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3.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沧州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15号
联系人:赵建民
联系电话:0317-52002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联系人:卢玲菊
联系电话:0311-8305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