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村落红岭乡村振兴和保护(一期)项目-(半塔镇小山村、杨郢乡静波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单位 | 来安县城乡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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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31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5-014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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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村落红岭乡村振兴和保护(一期)项目-(半塔镇小山村、杨郢乡静波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lagc202405-014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村落红岭乡村振兴和保护(一期)项目-(半塔镇小山村、杨郢乡静波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监理项目”作如下澄清:
异议1、招标文件第 33 页,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监理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 5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乡村振兴或民宿项目工程监理业绩的得 2.5 分,满分 5 分。 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招投标法规定,不得设置特定业绩及奖状作为资格或加分业绩,以达到排斥潜在投标人,请删除或者修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市政道路工程投资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业绩,这样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答:现修改为“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监理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或监理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乡村振兴或民宿项目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异议2、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乡村振兴或民宿项目工程,森林公园项目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详见回复1。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在滁州市以外区域须无在监工程(总监在监工程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工程或已中标的工程(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在滁州市可以有不超过 2 个(含 2 个)在监工程”
现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超过 2 个在监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在监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
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城乡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0号B座9楼
联 系 人:周永林
联系方式:152550217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军
联系方式: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55015196
日期: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