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建太阅路(临沪大道-融沪大道)工程勘察设计(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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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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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3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交安设施工程、太仓高新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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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 |||||||||||||||||||||||||||||
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建太阅路(临沪大道-融沪大道)工程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建太阅路(临沪大道-融沪大道)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高新区西起临沪大道,东至融沪大道。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太阅路(临沪大道-融沪大道)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线设计速度40km/h,新建道路设计长900米、宽43米,项目总投资80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交安设施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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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由牵头人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也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⑤、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3)、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05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估算4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业绩;2021 年 05 月 01 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 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估算4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财务要求:良好。(5)信誉要求:良好。(6)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5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4-05-31 到 2024-06-07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CA 数字证书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到达预审现场签到并递交纸质申请文件,现场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 99号3号楼3楼),授权委托人须为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职工,并须同时提供最近不少于1个月(已到账)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费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该申请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申请人应当先撤回,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并保证现场递交的纸质申请文件与最终上传成功的电子申请文件一致;3、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须在系统规定的端口上传,无上传端口的可在其他资料中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后,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择优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委直接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家时,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直接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是否具有竞争性评审,评审一致认为具有竞争性的,按评标结果直接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评审认为不具有竞争性的或评审委员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5、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接业务的,参加投标前需登录“苏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企业人员信息登记,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供相关证明。6、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当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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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建中德创新城科创及配套服务项目监理(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
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1. 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的 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建中德创新城科创及配套服务项目 已经由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发布时间: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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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建中德创新城科创及配套服务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高新
发布时间:
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