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灵璧县圆畅排水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宿州 |
---|---|---|---|
中标单位 |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46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5-29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房建,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灵璧县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4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圆畅排水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平山路停车场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闫辉198557727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坦、任雪松17600237726、18326001970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南兴业大厦院内西楼3层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51号秀珍大厦A座18楼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96号凤凰城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费率:0.467% |
费率:0.4422% |
费率:0.437% |
||
监理服务期限 |
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
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
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
||
质量标准 |
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
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
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拟派项目总监 |
姓名 |
周振云 |
吴勇 |
孙立新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41013522 |
34003878 |
34003172 |
||
综合评估得分 |
94.02 |
90.65 |
90.29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3日 |
||||
招标代理费 |
143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60225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