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施工第四标段、施工第五标段、施工第六标段、施工第七标段、施工第八标段
招标单位 | 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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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8 | 开标时间 | 2024-06-1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五通路-长山二标段(灾毁恢复重建部分)、长山乡—水曲柳提质升级、长山乡—水曲柳灾毁恢复重建部分、岗里-大家归提质升级、岗里-大家归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招标公告
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五常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批复(五交发[2024]4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五常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批复(五交发[2023]5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 1 建设规模:
本项目道路24条,全长283.7公里,其中三级公路标准150.3公里、四级公路标准133.4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五常市
2.3 计划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共13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0 个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里程 (km) |
建设地点 |
估算金额(元) |
一标段 |
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
本工程维持原有技术标准,采用三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对路基、路面、交叉等工程进行提质改造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全部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K0+844 |
K13+470 |
283.7Km |
五常市-二河(一标段)(提质升级) |
5802634 |
二标段 |
K13+470 |
K25+296 |
五常市-二河(二标段)(提质升级) |
5021087 |
|||
K13+470 |
K25+296 |
五常市-二河(二标段)(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2087149 |
||||
三标段 |
K0+000 |
K16+300 |
小山子—海山公路 一标段(提质升级) |
7494682 |
|||
K0+000 |
K16+300 |
小山子—海山公路 一标段(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655588 |
||||
四标段 |
K16+300 |
K32+545 |
小山子—海山公路 二标段(提质升级) |
7244892 |
|||
K16+300 |
K32+545 |
小山子—海山公路 二标段(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2250418 |
||||
五标段 |
K32+545 |
K47+202 |
小山子—海山公路三标段(提质升级) |
6512330 |
|||
K32+545 |
K47+202 |
小山子—海山公路 三标段(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1066767 |
||||
六标段 |
K47+202 |
K62+936 |
小山子—海山公路四标段(提质升级) |
6913347 |
|||
K47+202 |
K62+936 |
小山子—海山公路 四标段(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554696 |
||||
七标段 |
K0+000 |
K7+875 |
五通路-长山一标段(提质升级) |
3488899 |
|||
K0+000 |
K7+875 |
五通路-长山一标段(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1137960 |
||||
八标段 |
K7+875 |
K17+260 |
五通路-长山二标段(提质升级) |
4133640 |
|||
K7+875 |
K17+260 |
五通路-长山二标段(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986387 |
||||
九标段 |
K17+260 |
K29+931 |
五通路-长山三标段(提质升级) |
5017659 |
|||
十标段 |
/ |
/ |
长山乡—水曲柳(提质升级) |
2825629 |
|||
/ |
/ |
长山乡—水曲柳(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486353 |
||||
/ |
/ |
孙大树林—太平庄 |
1313306 |
||||
十一标段 |
/ |
/ |
岗里-大家归(提质升级) |
5707926 |
|||
/ |
/ |
岗里-大家归(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246895 |
||||
十二标段 |
/ |
/ |
嘉临公路—山河镇 |
6892102 |
|||
/ |
/ |
山河镇—山河西桥(提质升级) |
3158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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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山河镇—山河西桥(灾毁恢复重建部分) |
147872 |
||||
十三标段 |
/ |
/ |
长安村—西安村 |
1682122 |
|||
/ |
/ |
兴水路—金桥村 |
1249730 |
||||
/ |
/ |
新更屯—朝鲜屯 |
1711800 |
||||
十四标段 |
/ |
/ |
邢家店—卫国 |
1630818 |
|||
/ |
/ |
卫国—志广 |
8571210 |
||||
十五标段 |
K46+312 |
K57+288 |
志广—龙凤山 一标段 |
4627452 |
|||
十六标段 |
K57+288 |
K68+863 |
志广—龙凤山 二标段 |
4711442 |
|||
十七标段 |
/ |
/ |
草庙—卫国 |
5143663 |
|||
十八标段 |
/ |
/ |
谷家围子—太平岭 |
308936 |
|||
/ |
/ |
实验小学—半里城 |
1860104 |
||||
/ |
/ |
太平桥—陈胜 |
1332497 |
||||
/ |
/ |
五常—桦树村 |
1676781 |
||||
/ |
/ |
常堡村—南岗 |
2131264 |
||||
十九标段 |
/ |
/ |
半截河子—长兴村 |
1201332 |
|||
/ |
/ |
龙土路—双寿村 |
3672441 |
||||
二十标段 |
/ |
/ |
沙河子—磨盘山 |
2224407 |
|||
/ |
/ |
柳树河子屯—建设林场 |
4154099 |
注:具体工程量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 1. 1 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1.2 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05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注:(1)业绩指的是公路工程提质改造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业绩要求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则须提供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
3. 1. 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或2021年度至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 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总工:1 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注:以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1.5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6)近三年内(2021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img7.ccement.com/file/zhaobiao/20240529/6656c4c752c013067831)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1)投标人须对信誉第(1)~(6)要求做出相关承诺(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未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 ”。(3)2022 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 2022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09时00分,第九标段至第十六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09时00分,第十七标段至第二十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第九标段至第十六标段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第十七标段至第二十标段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五常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五常市
电话:0451-53544689
招标人: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五常市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0451-55802382
招标代理: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109号龙福家园小区A栋17层3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5004633088
邮箱:1884508247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