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基层防灾工程(四标段)
招标单位 | 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 | 地区 | 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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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相关产品 | 地、抗洪抢险装备304、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4190、水域救援装备555、综合保障装备1537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基层防灾工程(四标段)已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基层防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发〔2024〕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80%、省级财政匹配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西南州;
2.2建设规模:为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普安县、贞丰县等5个县(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等6个县(市)111个乡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装备共7253台(套)装备。其中,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667套件、抗洪抢险装备304套件、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4190套件、水域救援装备555套件、综合保障装备1537套件;
2.3招标范围:采购高压起重气垫、点火器、风力灭火机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2.4总投资为:7840万元,本标段估算价为:1352.13万元;
2.5供货期:设备合同签订60日历天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和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财务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近3年(2021年6月 1日至今)未受到行业管理部门违纪、违规通报,且明令禁止参加行业内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qxn.gov.cn进行公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 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即: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格式))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本次招标,开唱标为远程开标会议。
5.2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10:00时。投标人应在本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XNTF格式)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Tradinghall)指定位置。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将自动停止收取电子投标文件。
6.远程开标的时间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202.98.201.30:8112/BidOpening-7.1.22.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 各投标人应提前三十分钟,最迟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登陆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注: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唱标、评标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事宜。
注:投标人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7.投标保证金情况
7.1 本项目投标人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若采用汇款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即投标人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载明的账户)一次性汇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应装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汇入行行号:31370706104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汇入账号:0901001700002269
联系电话:0859-3121501
特别说明:①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
②投标单位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标段(包)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
(注:采用系统递交投标保证金方式的,建议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汇款,以便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也无需投标人到现场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为准,投标保证金未交纳到指定账户、未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转出或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账的,响应性评审中的投标保证金项评审,不予通过。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招标人不认可投标人从其银行一般帐户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只认可与投标人开户许可证载明的开户银行、账号一致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
(2)投标人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黔西南州财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接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若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的,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的,或者自愿放弃中标的,或者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
③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④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⑤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
⑥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查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2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时实行“原路返回”方式。
(3)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2日内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退回需中标人将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方能退回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0589-312104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上发布。
9.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D区 。
10.异议
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地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兴义市检察院北侧50米,电话:0859-3230050。
11.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遵义路18号,电 话:0859-3222245。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兴义市检察院北侧50米 | 地 址:兴义市体育中心印象兴义5栋11楼1102室 |
联 系 人:易科进 | 联 系 人:黄 娅 |
电 话:0859-3230050 | 电 话:0859-3918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