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改性尼龙新材料暨汽车零部件生产厂房建设(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阜阳市盛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阜阳 |
---|---|---|---|
发布时间 | 2024-05-27 | 项目编号 | 2404-341203-04-01-59100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2024GC0108)
高性能改性尼龙新材料暨汽车零部件生产厂房建设(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高性能改性尼龙新材料暨汽车零部件生产厂房建设(一期)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颍东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4-341203-04-01-59100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盛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阜阳市盛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
2.2 建设规模:高性能改性尼龙新材料暨汽车零部件生产厂房建设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44211.15m2,其中1#仓库建筑面积约5189.08m2、2#研发楼建筑面积约6992.86m2,地下室面积526.26m2、3#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10508.58m2、4#中央工厂建筑面积11520.63m2。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门岗及室外附属等(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投资规模:施工投资约960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施工工期: 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7 监理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8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1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是
1、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盛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明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徽清科技园A1办公楼1210号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0558-23103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少武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张新强
电 话:0558-2238259 13635583255
传 真:236000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年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