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路房屋保护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发布时间: 2024-05-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发布时间 2024-05-27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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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工 0575-85162982
章娅琴 15757590351
正文内容

上大路房屋保护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大路房屋保护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越城区上大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概算12574.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206.21万元,本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 9689.8 平方。

招标估算价:监理费约203.6767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4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2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任一: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2019 1  1 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费2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古建筑修缮或仿古建筑新建工程监理项目 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监理合同;(2)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总监不一致的,投标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验收日期为准。建筑面积或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以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的面积或金额为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监理合同中未填写项目总监信息的,除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业主证明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该项目的总监备案信息(提供项目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拟委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总监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方均须具备

3.3.2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双方和项目总监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由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和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③项目总监必须为牵头人员工;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⑥联合体组成(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5   28  8:30 时至2024  6  3   17:00 时在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4 月 15 日 17:0时前缴纳。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28400377663618360]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201000332252384000169]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6   19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 336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绍兴地区通用版)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  

联系人:        王工                    人:       章娅琴          

 话:      0575-85162982                话:    15757590351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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